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自查和校外教学点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已完成保留、停招、拟新增校外教学点(含招生专业)工作。现将相关内容公示如下,公示期自即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向南通职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反映(南通市青年中路89号,0513-81050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