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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职业大学2014年成人高校改革试点项目招生章程
日期:2014-08-20 00:00:00  发布人:admin3  浏览量:1334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4年成人高校招生面向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成(20148号)的文件精神,经省教育厅批准,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面向土木建筑行业改革试点项目招生章程,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生专业与计划

办学层次:专科;办学形式:业余。

 

二、招生对象与推荐

报考者须符合《江苏省2014年成人高校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试点办法(试行)》所列行业推荐条件,并且是土木建筑行业工程作业和管理的一线工作人员。

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2014年度艰苦行业自主招生入学工作的计划,相关单位应择优推荐人选,同时通知考生填报《南通职业大学2014年成人高校改革试点项目考生登记表》(见附件1)。

三、成人高考招生报名及确认

申请推荐入学的考生于2014830日前填写《南通职业大学2014年成人高校改革试点项目考生登记表》报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盖章后,于2014831日前将推荐报名人员汇总表(纸质稿两份及电子件)、《改革试点项目考生登记表》(纸质稿一份)交至南通职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网上报名:99日至13日,考生凭本人有效证件和本人手机号码登录2014年江苏省成人高校网上报名系统(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址:www.jseea.cn)报名、填报志愿。

信息确认:913日至17日,已经进行过网上报名、填报志愿的考生必须到所在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手续,未经现场确认的报名和志愿信息无效。

四、组织管理

在江苏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学校成立2014成人高校改革试点项目招生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制定并执行详细的考核办法,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实施。

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纪检部门、继续教育学院领导组成。

工作小组:由继续教育学院院领导、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管理科及招生科等相关人员组成。

五、考核办法

招生学校根据单位推荐对象,与考生所在单位共同考核,确定推荐人员名单,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具体办法如下:

(一)企业考核推荐

申请人填写《改革试点项目考生登记表》(见附件1),由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资格审核、思想政治表现及岗位素质考核并出具推荐意见,该环节在8月底前完成。

(二)学校考核

我校将根据专业要求和行业特色;1、实施文化素质综合考试,考试内容包含语文、数学(不分文理)、外语等科目,满分为150分。2、职业技能测试,采取实际操作考试的形式,满分为150分。3、本环节考核时间另行通知(将在南通职大继续教育学院网页公布)。4.考试费用:40/生。交通费、食宿费由考生自理。

(三)确定推荐人选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推荐意见、招生计划和考核结果确定推荐人选,并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四)公示

经推荐单位与南通职业大学共同审核、考核后,将录取考生名单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南通职业大学、考生所在单位予以公示。

六、录取原则

学校根据单列计划,结合单位和学校考核成绩进行综合测评,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七、联系方式:

南通职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0513—81050751,81050911

八、其它

本章程及未尽事宜由南通职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